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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报销手续的通知
2016-03-23 14:52(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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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各部门,其中豫财行【2015】215号文件中差旅费住宿费标准有所调整,请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根据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到财务处报销时,除提供《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单》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会议文件。

2、参加培训文件。

3、考察需有审批报告,有考察地点照片及相关考察内容的报告。

请转告各位教职工,谢谢合作。

附件一: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附件三: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务处

20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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