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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期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于7月1日施行,为支持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省直文明办下发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学习贯彻该条例。

请院属各单位于7月11日前到院文明办(行政楼205室)领取《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按照单位人员每人1册领取)。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将开展学习的情况以图、文等形式于7月13日之前上报至院文明办邮箱。

院文明办邮箱:hnzyjsxywmb@126.com

附件: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领取表

校文明办

2018年7月6日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领取表

部门

数量(册)

领取人

党政办公室

26

组织部

5

宣传部

3

纪检监察部

5

院工会(退服处)

7(200)

院团委

3

学工部

9

人事处

9

发展规划处

2

财务处

16

教务处

13

后勤管理处

46

招生就业处

8

保卫处

8

科技开发处

3

国有资产管理处

5

基本建设处

7

合作交流处

2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领取表

机电工程学院

5

电气工程学院

40

烹饪食品与健康学院

26

旅游学院

26

信息工程学院

68

商学院

57

环境艺术工程学院

63

汽车工程学院

46

音乐学院

38

基础教学部

42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17

附属技校

17

创业学院

3

图书馆

37

继续教育学院

5

综合实训中心

9

教学督导部

3

信息中心

9

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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