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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官方微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来源: 点击次数: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级官方微信运行与管理,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服务师生、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官微定位

学院官方微信(指以学院、各单位、学生组织或以某项工作名义开办运行的各类官方微信)是服务师生、校友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学院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

二、已开办官方微信的登记管理

学院现已开办官方微信的单位或组织请于6月8日前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已开办官方微信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后,报党委宣传部吴猛老师处备案。

三、新开办官方微信的审批管理

新开办官方微信的单位或组织,在注册认证前,必须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开办官方微信审批表》(见附件2),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申请注册。

四、有关要求

1.按照“谁开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微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审发权限,责任到人。

2.官方微信的运行与维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不得发布、传播涉及社会和学院安全稳定的煽动性信息或有害信息,否则将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开办单位或组织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的用户名、密码外传,让他人使用。微信管理人员如发生变动,要及时更改登陆密码。

4.禁止任何个人以单位或组织名义开设微信,严禁个人账号和单位账号混用。

宣传部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已开办官方微信备案登记表

开办单位或组织(公章):年月日

微信帐号

微信名称

功能定位

开办时间

粉丝数量

审批领导

单位负责人

管理员

联系方式

附件2: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开办官方微信审批表

开办单位或组织(公章):

拟定微信帐号

拟定微信名称

功能定位

管理员

联系方式

开办单位或组织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宣传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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